(转)昆明市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0〕23号)、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20〕71号)以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企业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的通知》(昆政发〔2020〕4号)文件精神,经第四届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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