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认真落实“证照分离”工作部署,创新完善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推进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改革,优化准入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和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按照《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总体要求,现就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认定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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